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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工作计划(汇总7篇)

时间:2022-11-17 09:06:57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工作计划 第1篇

风险管理部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贷后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对客户部提交的客户资料的审查,严格按照信贷制度,对客户部送上来的书面材料,要做到认真、仔细、全面的审查,对有问题的地方,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并对每一次发现的问题都进行登记。做好贷前审查,使贷款手续合规、合法,严把贷时审查关,严禁发放超权限贷款。

二、加大信贷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落实“三查”制度,做到防范贷款风险在先,发放贷款在后,每笔贷款都坚持按“三查”的内容、要求、程序认真进行调查、审查和检查,我部门要督促业务部门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三、做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行关于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的执行落实情况,并按照分类程序及细则要求,全面做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工作。

四、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全员法律素质。

我部将对全行有关人员进行公司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诉讼法等全面的法律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严格法律风险控制。

五、风险报告。按季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信用风险事件的上报工作,操作风险事件及操作风险分析报告上报工作。

六、贷后管理。

按日通过CMS贷后管理子系统重点监控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和本级行审批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情况及风险状况。发现异常风险情况及时预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行贷后管理工作例会,报告全辖信贷业务风险监控情况和对前台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不定期对前台贷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客户经理(组)配备、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资产预分类、定期分析报告、风险预警、CMS信息录入、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信贷在线监测,按规定做好贷款处置预案。按日进行预警监控工作,做好预警信号处置。

七、信贷合同规范性审核。

八、组织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工作,监督关联交易管理。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工作计划 第2篇

风险管理部员工工作职责

陶金科主要职责:

(一)制订措施,督促、协助各支行完成xx年度风险资产的化解与处置任务

----四级不良贷款。年末四级不良贷款下降190万元,年末余额控制在726万元以内。

----五级不良贷款。五级不良贷款下降计划420万元,年末余额控制在793万元

----抵债资产。当年处置抵债资产48万元。对形成的抵债资产损失年度内进行上报核销处理。

年度内重点协助处置如下事项:一重点协助清收化解国茂大厦190万元贷款;二是协调处理农药厂、五里墩抵债资产产权移交问题;三是协调处理党寨支行吴增祥案件执行问题;四是协调党寨支行落实党寨纸箱厂抵债资产的处理问题。

(二)做好新增贷款的风险防范工作

1、组织开展好新增风险点的风险检查工作。年度内要要联合审计稽核部、市场发展部对贷款审批权限调整后,城区个体户贷款、商户信用共同体贷款进行一次全面风险检查,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制定具体的防控风险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2、组织一次对新开发贷款业务运行情况的风险专项检查。对存货抵押贷款、城镇居民小额信用贷款、中小企业信用共同体贷款、商户信用共同体贷款等新业务品种,组织人力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完善相关风险控制制度。

3、做好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对现有新业务管理制度中的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进行完善,特别是对开发的贷款新品种,要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

4、组织开展一次对担保公司所担保贷款业务的风险检查。年度内对担保公司所担保的贷款业务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经营情况是否正常,评估贷款偿还的风险度大小,评估目前担保公司放大倍数是否适宜、安全。

(三)做好信贷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贷款操作规范化管理及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指导全辖信贷业务的办理,处理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制定《张掖甘州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及管理办法》;三是做好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四)组织做好企业的评级授信工作。

年度内做好50户企业的评级授信工作,对xx年评级授信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复查;做好调整信用等级的建议工作;

(五)年度内组织开展一次信贷大检查及100万元以上大额风险贷款的风险检查;

(六)做好大额贷款的风险审查。对上报的200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进行风险检查,并组织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

(七)年度内做好相关风险制度的修订工作。

(八)做好部门人员及各项管理工作。

2张建新(负责风险资产的管理与处置)

(一)负责违章及责任贷款管理。对年度内客户经理调动及换片贷款的核对情况进行督查,并划分相关责任,审查客户交接贷款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责任贷款台账,按月做好责任人岗位工资的扣划工作;按季督促责任人贷款的清收。

(二)负责抵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抵债资产台账,配合各支行做好抵债资产处置工作,年度内要制定具体的抵抵债资处置计划,并完成总行分配处置任务;对各支行接受或处置抵债资进行法律审查,做好上报审批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依法收贷工作。配合各支行加大历年及当年起诉贷款案件的执行,并对全行已起诉贷款按可执行性进行分类列队,年度内协助各支行做好重点案件的执结工作;做好年度内各支行上报依法起诉贷款案件的法律审查,协调法院做好立案和执结工作。

(四)负责上报贷款的审查。负责支行上报贷款资料的合规性、合法性、风险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召开贷款审批委员会,对贷委会审查需调查的贷款,配合市场发展部进行调查。

(五)负责不良贷款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不良贷款(含四级、五级)按月考核工作;并监测全行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

(六)负责贷款五级分类、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公司类信贷资产十级分类的按季分类工作,对支行上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批复各支行,年内配合部门开展风险分类工作的专项

3检查工作。

(七)负责呆帐报核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各支行上报核销呆账贷款的审查、上报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行最大十户贷款台帐管理工作。按季做好资料的收集,并配合部门做好现场检查。

(九)全年向本行写出一篇具有实际意义的不良资产管理方面的报告或建议,在《合行简讯》上发表一篇与自身工作有关的有价值的典型材料。

(十)修订《张掖甘州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奖励办法》。并于12月份完成总行不良资产劳务费的计提工作。

(十一)配合部门完成各项检查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赵霜(部门内务性工作)

(一)负责贷款批复。对贷款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的贷款及时进行批复,答复时间不超过两天。对1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大额贷款在贷款发放后7日内向办事处进行报备。对500万元(含)以上大额贷款在贷款发放后7日内向办事处、省联社风险管理部进行报备。

(二)负责报表的报送工作。

1、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向银监部门按月、季、年报送监管报表,并在季后10日前向银监部门报送监管分析报告,做好全行核心监管指标的测算,并提供相关监管统计数据,维护好系统的4日常运行和数据备份工作;配合银监部门做好xx年度的监管评级工作。

2、负责本部门日常其他报表的报送工作。

(1)贷款五级分类报表(本行统计汇总,月末3日内);(2)农村信用社指标监测表(人行报表,月末3日内);(3)存贷款大额变动最大十户情况统计表(人行报表,月末3日内);

(4)大额贷款报备登记表、大额贷款贷前风险提示、审核登记表、5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投向结构表(办事处、省联社风险管理部,月末3日内);

(5)非信贷资产上报报表。(1)甘肃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其他应款五级分类季报;(2)甘肃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抵债资产五级分类季报表;(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汇总表;

(四)甘肃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资类资产五级分类季报表(季末7日内)。

(6)不良贷款分析表。(1)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情况分析表;(2)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情况分析表;(2)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迁徙情况分析表;(3)农村信用社不良非信贷资产分析表;(4)、不良贷款分析报告(季末7日内)。

(7)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情况统计表、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重组和减免情况统计表(季末7日内)。

(8)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迁徙表、五级分类报表、5五级分类统计报表(季末7日内)

(9)票据置换监测表及改革进展情况报告(季末7日内)。

3、负责档案的装订与保管工作。对批复的贷款资料要及时按周进行装订,确保不积压资料,对上报上级部门的资料及报表,要做好收集归档和整理工作,可每半年装订一次。

4、全年向本行写出一篇具有实际意义的风险管理或风险监管方面的报告或建议,在《合行简讯》上发表一篇与自身工作有关的有价值的典型材料。

5、做好其它内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的卫生,确保办公室内整洁,干净;做好办公室日常来客的接待与答复工作;配合部门做好其他检查的资料汇总工作。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工作计划 第3篇

龙源期刊网 不良资产处置

不良资产对企业来说不像一定“良性”资产那样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也不现金那样给企业经营提供“血液”,但不良资产作为企业的一个问题却也不可忽视。它处置妥当即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收益,处置不当也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或危害。

一、不良资产的定义

从我国立法实践看,对何谓“良性”资产、何谓“不良”资产划分并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和方法。从总体上看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何为不良资产:1.主要采用以风险、营利能力和变现能力为基础的方法对资产进行分类。对于权属明确、权利未受严重限制和侵害、具有营利能力和较强变现能力的资产作为优质资产,反之则为“不良资产”。2.从资产本身与本单位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来分析,如果是本单位上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与主营业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即使不是有很强的盈利能力也不是有很强的变县能力也不该归结为不良资产。我们曾经把不良资产比喻成冰棍,意思是说不良资产要尽早出手,否则拿在手里的时间越长就会像冰棍一样化得越多,因此,我们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合理处置不良资产。

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资产处置是指通过综合运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的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活动。资产处置的范围按资产形态可划分为: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和实物类资产;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折扣变现等方式,阶段性处置主要包括债转股、债务重组、诉讼及诉讼保全、以资抵债、资产置换、企业重组、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实物资产出租、实物资产投资等方式。

三、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风险及解决对策

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不良资产由于种类繁多、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在进行处置时存在巨大法律风险。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渎职,将法律上应当主张的权利予以放弃,或者由于资产处置方案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导致资产处置出现法律障碍或漏洞,而给国家造成新的国有资产损失。

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客观上存在产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这是因为:第一,不良资产处置本身是一种复杂的法律关系,其中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法律关系,如借贷法律关系、担保法律关系、票据法律关系、房地产法律关系等等,对这些复杂法律关系的任何不正确判断和疏忽闪失都可能构成一种法律风险。第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合同的有效无效依法只能是法

龙源期刊网 院和仲裁机关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认定合同的有效或无效。也就是说,除法院和仲裁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包括律师、法律专家、当事人自己)对合同的有效、无效作出的分析和判断都只是咨询性的和参考性的。而另一方面,在实际资产处置工作中,我们大量的不良资产处置不是通过法院和仲裁机关进行的,而是通过相互协商(如债务重组、以资抵债等)进行的,这样资产处置本身就包含了产生法律风险的客观可能性。由此可见,在资产处置工作中,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律师参与不良资产处置这项法律风险很大的工作的目的就在于在确保资产处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把这种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降低风险措施。目的在于对不良债权进行依法处置,以最大化的收回资产。笔者认为,在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资产处置方案采取的资产方式必须是国家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的资产处置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一般可以采取的资产处置措施主要有:债务重组、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或出售、拍卖、招标、租赁、债转股、资产证券化、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诉讼、破产清算等。可以说,凡依法可采取的资产处置方式,资产公司都可以采取。但在采取某种具体资产处置方式时,应当注意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就会影响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尤其对特殊资产处置更要按相关规定办理,以把风险降到最低。如:危险品处置要按相关要求审批,交易对象要有相应资质;房产、土地、车辆处置要办理产权及相关过户,否则不但资产处置后不但使用原单位未受益,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风险或危害。

资产处置有关协议、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一是进行资产处置必须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二是所签订的协议内容必须符合《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关于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法律、政策、制度规定。

就债权转让的程序而言,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对“通知”的形式未作明确规定,对是否要以债务人确实收到为要件,有关方面(包括司法部门)对此理解不一致。某些公司、企业的债权,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且债务人数较多,如果要求每笔债权的转移均以债务人确认为要件,实践操作的可行性较小,特别是还存在有些债务人为了逃废债务,故意不签收通知的情形,因此,建议通过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的方式,合理防止债务人以没收到债权转移通知为由,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以逃废债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协议的内容要尽量详尽,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逐一进行说明,所列条款要有可操作性。尤其对违约责任要对能出现的情况均作出相应的可操作的责任约定。如:乙公司对外处置车辆约定,除不可抗力外,购买均不得解除合同。这样约定虽然看似免除的了责任和风险,但可操作情况不强而且会带来潜在风险。如果将约定改成,发生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均有相应的违约责任,不但具有可操作性,又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四、建议与展望

龙源期刊网 由于不良资产处置具有复合性、多层次性的特点,因此,在运用本所所述的具体处置方式时,如何达到处置最大化,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技术分析。如:以物抵债:如何合理预期抵债品的变现能力和设计有效的保护措施。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如何准确预测市场状况发生变化,将不具备完整使用功能的实物资产通过追加投资的方式使其功能得以恢复、显著提高其资产价值,从而使其变现能力和变现价值提高,达到提高资产处置效率的目的。实物资产出租:如何因资产类别不同而合理地确定租赁期限以提升出租资产的价值。拍卖:如何确定合理底价,控制费用。尤其是协议转让及折扣变现:如何做好尽职调查,了解各买家的资金财务状况,考虑市场综合因素,确定底价,协商谈判。如何制订一套规范完备的程序,杜绝操作的随意性,科学合理打折,公正、透明。这都是具有相同之处而又都不相同的问题。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工作计划 第4篇

资产处臵工作探讨

第1期

中国农业银行资产处臵部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编者按:个人不良贷款笔数多、金额小、分布散、清收执行困难,是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难点之一。近期,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个人贷款进行了专题调研,系统地提出了清收个人不良贷款的多种路径,其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都很强,现予编发,供各行在清收处置个人不良贷款的实践中参考。

对个人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路径的探讨

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王全刚等

个人贷款是银行资产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行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速,由于主客观等多种原因,部分个人贷款形成了不良。个人不良贷款金额小、分布散、管理难、清收处臵难度大,是不良资产清收处臵中的难点。有鉴于此,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围绕个人不良贷款清收处臵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我们认为,以下几种方式是清收处臵个人不良贷款的较好路径。

一、个人不良贷款的十种清收方式 依据是否通过法院诉讼执行渠道,个人不良贷款的清收方式可以分为非诉清收和诉讼清收两大类,其中非诉清收包括催告催收、联合清收、委托清收、政策清收和处臵清收等五种方式,诉讼清收包括公证清收、仲裁清收、起诉清收、悬赏清收和刑事清收五种方式。

(一)催告清收 催告清收,是指债权银行在个人贷款出现逾期后对各债务人采取催告方式督促债务人偿还逾期贷款的清收方式。

1、催收对象。

一是债务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含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

1 以及其他债务人,如承诺承担房产回购义务的开发商、承担履约车贷险赔付责任的保险公司等;二是债务人(个人)的亲人,如债务人的配偶、父母、岳父岳母、成年子女;三是债务人(个人)所在单位;四是社会群体,通过采取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债务催收公告方式进行社会催收。

2、催收方式。

包括短信提示催收方式、电子邮件催收方式、电话通知催收方式、上门督促催收方式、邮寄催收方式、媒体公告催收方式、律师函维权催收方式、公证证明催收方式、征信威慑催收方式等。

3、催收时机。

凡贷款发生逾期的,都应进行提示催收,如可采取短信提示、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催收,对逾期二期以内的贷款,至少应向债务人催收一次;逾期三期以上(含),应采取书面方式如邮寄方式、上门催收、律师函等方式向债务人催收,并可以考虑追加债务人的亲人、所在单位为催收对象;连续逾期六期以上的,可以考虑采取媒体公告方式进行催收。对债务人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的,可以向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预留的联系地址发送特快专递催收函或者申请公证员到该预留联系地址进行公证催收。

4、特殊形式催收

主要是指公司律师函催收,即利用行内执业公司律师的资源优势,对逾期个人不良贷款采用律师函的方式进行权利主张。

适用对象。对于逾期三期以上(含)或者因债务人违约、行内管理要求需要提前收回的个人贷款,可以采用向债务人寄送律师函的方式进行催告。

适用程序。对于债权行本行有公司律师人员的,可以由该公司律师拟订律师催收函,经营业部审核并报省分行公司律师部签章后向债务人进行催告;对于债权行本行没有公司律师人员的,债权行可向营业部法律事务部申请,由营业部法律事务部指派行内公司律师拟订律师催收函,报省分行公司律师部签章后向债务人进行催告。

5、催告清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催收函的内容。债权行在起草催收函时,应在催收函中明确注明具体的逾期贷款本息数额,并可以将逾期罚息数额予以单独列明,以表明逾期成本的增加。同时,在对借款人进行催收时,可在函件中进一步表明银行将对欠贷者的个人征信系统进行不良记录,并提示该不良记录将对债务人今后的生活产生不良后果,如无法办理贷记卡、无法再向金融机构申请住房贷款等。

二是规避处理催告的涉嫌侵权风险。。在采取向亲人催收、单位催收、媒体催收的方式时,可能会涉及到债务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2 为尽可能减少侵权风险,建议各行在采取该三种方式催收之前,应先向债务人本人进行书面催收,在催收函中注明逾期债务的履约宽限期,同时表明在该宽限期届满债务人仍未还款或未前来商谈还款事宜的,银行将向其亲人、所在单位发送催收督促函甚至在媒体上公开其债务逾期信息,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三是切实保留催收记录。对每种形式每期催收最好都留有书面记录:电话催收的要在催收记录本上注明催收时间、催收人、被催收人,以其他方式催收的,应做好催收函的妥善保管,特别对需要以债务催收来中断诉讼时效时,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催收并妥善保存该催收记录。

四是把握邮寄催收的适用程序。可区分为挂号信方式与特快专递方式,日常的催收以挂号信的方式为主,但贷款逾期满一年且银行没有保留书面催收文件的,要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催收,且在寄件时要在“邮件详情单”中的“内件品名”栏中注明“某某银行贷款欠款核对资料”等内容,并做好对快件签收回执的查询保管。

五是坚持公证催收的实地要求。应尽量申请两名公证员一起进行公证,并且该两名公证员应一起到债务人的住所或居住地进行上门催收公证。否则,公证催收的效力就会有落空的风险。

六是及时落实征信威慑催收。即要按照规定对欠贷者在其个人征信系统中进行不良记录。

(二)联合清收 联合清收,是指债权行联合行内外有关机构对个人不良贷款一起进行清收的方法,主要包括系统内分支机构协助清收、中介公司联合清收和公安机构的联合清收三种方式。

1、系统内分支机构协助清收。 按照一级法人管理模式,如果债权行清收的对象需要涉及跨区催收时,如需要查找债务人居住地等可以争取当地的分支机构予以协助,以充分发挥农行网点多的资源优势。

2、联合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中介公司进行清收。

联合保险公司催收主要是针对办理了汽车保证保险的逾期车贷,由银行联合保险公司一起进行清收,联合担保公司催收主要是与承担贷款担保责任的担保公司联合进行催收。由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是银行潜在的债务人,在对借款人的追索上银行与他们具有共同的利益,联合清收可以有效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并加大对债务人的施压力度,以提高清收的效果。

在联合清收时,要注意对所清收资产的控制问题。要保证银行作为第一债权人的地位,对于联合清收所收回的资金、资产应优先用于清偿银行的贷款,同时,对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清收情况要及时进行

3 关注,对其单方扣收的车辆、资产,在贷款没有清偿前,银行应及时要求他们移交给银行处臵。

3、联合公安机关催收。

在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中发现该贷款涉嫌刑事诈骗的,如“借款人”盗用他人身份证明、伪造他人签字签订贷款合同或是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隐瞒真实身份签订贷款合同情况的,可以考虑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联合公安机关进行催收。

(三)委托清收

委托清收,是指债权行采取支付一定费用的方式,将本行个人不良贷款委托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追偿的清收方式,主要有委托专业机构清收、委托专业清收支行清收以及委托行内内退职工清收等三种方式。

1、委托专业机构清收。

要根据总行《不良贷款委托清收管理办法(试行)》(鄂农银营发„2006‟603号文)的规定进行委托清收。

一是代理方式。一般采取全风险代理的方式,即前期不支付任何代理费用,在收回不良贷款后,按照收回额以及协议约定的费率支付代理费。

二是委托清收费率。委托清收实行费率最高限额控制,可疑类个贷不得高于15%,损失类不得高于18%,核销类不得高于20%。

三是受托人的选择。列入可疑类、损失类的农户不良贷款及我行有追索权的已核销呆账类不良贷款的受托人为金融机构及其他适宜进行委托清收的主体,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保险公司等;信贷类胜诉未执结案件所涉及不良贷款的受托人为律师事务所及其他适宜进行委托清收的主体;委托律师事务所清收胜诉未执结案件的,应按照行内外聘律师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同一客户的不良贷款只能委托一个受托人代为清收。

农行在职员工及直接从事资产处臵、审查、审批工作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受托人;由后者投资或者担任主要管理职位的经济组织也不得担任受托人。

2、委托专业支行清收。

经营行可与专业清收支行签订协议,约定委托清收的方式、范围、时间、费用等,委托专业清收支行进行清收。

3、委托行内内退职工清收。

可以参照委托专业机构清收的方式,委托行内内退职工进行清收。对取得清收效果的,支付给内退人员一定比例的费用。

(四)政策清收

政策清收,是指根据农总行的政策要求,对于涉嫌借款人虚假、4 抵押物虚假、基础交易行为虚假的车贷、房贷,采取转贷方式进行清收的方法。总行2006年11月曾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个人汽车贷款和住房贷款债权的实施意见》(农银办发„2006‟868号文),提出对借款人虚假等五种情形的房贷、车贷,可以采取转贷方式来化解风险,以实现个人不良贷款的清收,省分行在转发该文时明确提出了总行该转贷政策是项阶段性的措施,具有明确的时间适用要求。但文件中提出的以转贷方式化解假个贷风险、进行有效清收的模式在假个贷的整个清收过程中都具有参考意义。

1、可以实行转贷的五种情形。

一是借款人资料或签名虚假,企业以个人名义办理房贷手续挪用信贷资金的。二是借款人资料和签名真实,但房产不存在,个人没有真实的购房行为并拒不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三是企业伪造个人借款资料,以个人名义办理车贷手续挪用信贷资金的。四是企业使用真实个人资料办理车贷手续,但不存在真实交易背景,个人不知情拒不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五是对汽车经销商、担保单位等企业代收个人还款资金并进行挪用的,以企业挪用的数额进行转贷。

2、实施转贷措施应同时满足的四个条件。 一是还贷责任清楚。转债后,企业认账认还,不会出现新的债务悬空,有利于降低原违规个贷风险,回收贷款本息。二是新借款人主体合格、生产经营稳定,具备承接贷款的能力,住房贷款的承债主体应具有后续项目储备,企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是新借款人要有明确可靠的还款来源,并提供足额易变现的抵押物或保证担保。对于重复抵押的要更换抵押物,不足值的要补充新的抵押物。四是对转贷个人贷款的违规责任认定清楚,责任追究到位。

3、实施转贷的程序及期限要求。

鉴于个人贷款问题的特殊情况,对需要重新落实债权债务关系实施转贷的,应按“一户一策”的原则落实转贷手续。转贷贷款不得新增注资,转贷还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三年以内。转贷应重新签订贷款合同,重新约期,重新立据,并将原贷款合同复印作为附件,确保重新落实债务的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五)处置清收 处臵清收,是指个人贷款出现逾期后或者发生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的,债权银行与债务人通过协议方式对抵押物进行处臵,或者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直接申请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处臵以收回不良贷款的清收方法。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中明确规定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就抵押财产进行处臵,而不需经过诉讼程序确认抵押权的效力。为此,在车贷、房贷以及其他个人贷款中设定有抵押财产的,债权银行在贷款出现逾期后,可采取处臵抵押物的方式进行清

5 收。

1、处臵抵押财产的条件。

贷款出现逾期或者发生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的,债权银行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处臵清收。

2、抵押财产的处臵方式。

在处臵抵押物过程中,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即协议处臵方式与强制执行方式。

一是协议处臵方式。在贷款出现逾期或者发生银行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的,银行可以与抵押人就如何处臵抵押物进行协商,如果达成协议,便可以按照协议的方式处臵抵押物实现债权。在协议处臵中,有折价、拍卖与变卖等三种方式进行选择。折价方式,即银行与抵押人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一定的价款将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银行抵偿债权,该方式的选择应符合行内协议接受抵债资产的规定,并注意在银行贷款未出现逾期前不得事先签订折价协议,否则,该折价协议无效。变卖方式是以拍卖以外的一般买卖形式出让抵押财产来实现银行债权,变卖时应参照市场价格。对于拍卖、变卖的价款,银行可以优先用于贷款的清偿。在采取协议处臵方式时,要注意处臵抵押资产不得侵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否则该处臵将面临被法院撤销的风险。

二是强制执行方式。如果债务人对逾期贷款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对采取何种方式处臵抵押财产与银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银行可以直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需注意的是,债务人对逾期贷款数额、抵押效力等存有争议的,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方式,而应先采取诉讼方式后再以执行程序解决。

(六)公证清收

公证清收,是指对签订的个人贷款借款合同、还款协议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后,债务人未按公证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银行直接持公证文书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的清收方式。这里的公证清收,主要指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清收,其有别于用以证明催收行为的公证催收。

1、适用对象。

必须是事前将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还款协议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书中明确注明具有强制执行力。

2、操作要求。

各支行可以向机构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对签订的借款合同或者还款协议进行公证,需注意的是应在公证文书中明确载明“债务人逾期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持公证文书向

6 执行法院申请执行”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字样,否则,该公证文书就不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不按照经公证的合同、协议全面履行的,债权银行可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依据该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仲裁清收

仲裁清收,是指债权银行按照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约定,通过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个人不良贷款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清收方式。

1、前提。

采取仲裁方式清收时,银行与债务人必须对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纠纷有明确的约定,如在借款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方式或者债权银行与债务人另行达成了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补充协议,并且选择了有效的仲裁机构如武汉仲裁委员会,否则银行无权以仲裁方式进行清收。

2、程序。

仲裁采取一裁终局的方式,争议一经仲裁机构裁决或调解,除非该仲裁文书被法院撤销,该仲裁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银行即可要求债务人按照文书中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未全面履行的,债权银行还可申请法院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

仲裁前内部审批要求、材料准备要求等参照起诉清收中的要求执行。

3、执行。

债务人拒绝履行生效仲裁文书的或者履行不符合仲裁文书要求的,银行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起诉清收 起诉清收,是指债权银行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个人不良贷款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一种清收方式,其操作程序要求如下:

1、履行诉前内部论证和审批手续。

(1)进行诉前法律论证。对个人不良贷款采取诉讼清收前,应对债务的有效性、担保的合法性、胜诉执行的可行性进行法律分析,对于债权有效、执行有保证的不良贷款,才可以采取诉讼方式进行清收。

(2)履行内部审批手续。要按照规定履行诉讼审批和财务审批。对于单笔金额200万(清收支行为500万元)以内的案件,由支行自行决定是否起诉,超过权限的按照规定报营业部法律事务部进行诉讼审批。同时,各行要按照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2、准备诉前材料。

7 主要做好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合作协议、抵押登记证明、上账通知、催收资料等各类债权证明资料的收集,并按要求准备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各类法定证明资料,起草诉讼文书、财产保全申请书等各类法律文书。各行在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前必须由支行法律人员进行材料的审核把关。

3、及时申请立案和财产保全。

按照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后,要及时预交诉讼费用以便正式立案;并根据案件的实际,如果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资产嫌疑、需要强化案件的执行保障或者为了给债务人施加更大压力的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时,及时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

4、加快案件审理进程。

对于一审案件,如果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可争取选择简易程序审理,敦促法院快审快结。对于一审案件需要上诉的,要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判决为15天,裁定为10天)及时提起上诉。对于已生效的裁判,如果发现判决内容对银行不利的,要积极运用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利用再审程序来维权。对于个贷被诉案件,各行也要积极应对,按照管理要求向上级行报告,并做好应诉处理,尽量避免案件损失。

5、抓好案件的及时执行。

判决生效后,一是要敦促债务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二是对于债务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债务的,债权银行应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2年,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向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向该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三是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银行可以申请法院要求被申请人提供财产报告,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可以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或者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6、诉讼清收中的特殊方式——支付令清收

支付令清收是指债权银行申请法院向债务人下达支付令的方式进行清收的方法。采取支付令方式进行清收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是前提条件。采取支付令方式,必须以能找到债务人住所为前提,对下落不明的债务人,不能使用该方式。

二是管辖法院。银行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申请,支付

8 令的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给付贷款本息总数额以及请求给付所依据的事实与证据、并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等事项。

三是支付令的生效方式。债务人对收到支付令后15天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其不主动履行,银行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债务人在15天内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支付令失效。

四是申请支付令的费用。申请支付令的,申请费用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九)悬赏清收 悬赏清收,是指债权行申请执行法院以发布悬赏公告的方式对个人不良贷款所进行的清收方式。悬赏公告方式在便于征集执行线索的同时,还可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适用对象。

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胜诉个贷案件,由于缺乏执行线索而造成执行难的,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的方式进行清收。

2、操作要求。

采取悬赏清收的,债权银行可申请执行法院采取在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非正常消费和偿债情况,对于举报查明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为避免对债权人的隐私等造成侵权,采取该清收方式时,最好申请执行法院以法院名义发布公告。

(十)刑事清收 刑事清收,是指对涉嫌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债务人通过主张其刑事责任的方式进行清收的方法,主要包括贷款诈骗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运用。

1、内涵。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事实理由、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欺诈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规定个人贷款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可以进行刑事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判处罚金。

2、适用对象。

一是贷款诈骗罪的适用对象。在个贷的贷后管理中如果发现名义上的借款人是盗用他人身份证明、伪造他人签字,签订贷款合同或者是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隐瞒真实身份,签订贷款合同的,则

9 可以考虑贷款诈骗罪的适用。二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适用对象。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情形的,则可以考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适用。

3、操作要求。

一是采取刑事清收方式时,首先要将该方式作为一种筹码使用,即以采取追究实际用资人的刑事责任为筹码对借款的实际用资人或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迫使其主动偿还贷款。在确有必要时,则可考虑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追究实际用资人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和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二是在追究实际用资人的贷款诈骗罪时,可以向实际用资人提出民事赔偿。

二、几种特殊类型个人不良贷款的清收

此外,还有几种特殊类型的个人不良贷款的清收处臵,需要引起重视:

(一)“假个贷”的清收

1、“假个贷”的表现形式。

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1)虚假借款人身份。一是冒用他人名义骗贷。即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冒用他人证件,编制虚假贷款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二是中介机构与他人串通骗贷。即由中介机构有偿借用他人身份申请贷款,在银行贷前调查时,借款人配合作假;三是伪造借款人身份向银行贷款。即利用银行管理上的漏洞,银行不能有效识别身份证真伪的情况下,以伪造证件骗取银行贷款。

(2)虚构贷款行为骗贷。即在没有真实交易的背景下,通过提供虚假贷款申请资料,包括向银行出具虚假首付款证明、出具虚假购房合同、虚假购车发票、装修合同等骗取贷款或做融资性贷款业务。

(3)克隆贷款资料。即中介机构利用与多家银行合作、银行在操作管理上的不到位,如不与借款人见面、不面签合同、借据,不审查贷款真实用途、在业务疯狂扩张阶段过分依赖中介机构、批量受理个贷业务,在借款人有真实信贷业务背景下,中介机构克隆借款人资料,向不同的金融机构贷款,形成一户多贷,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4)虚抬车价和房价,高贷低购骗取贷款。中介机构通过抬高车价降低借款首付比,或截留首付款外的贷款。

2、“假个贷”的清收方法

10(1)从民事角度对假个贷进行清收,重点是向实际用资人进行追偿。名义上的借款人因没有实际得到贷款,向其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清收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在贷款时确定的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由于借款合同虚假、基础交易合同虚假而直接面临无效的风险,因此银行的清收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实际用资人的清收。

(2)实际用资人的确定方法:一是通过贷款资金的实际流向来查找;二是通过法庭调查来确认,具体方式为将名义上的借款人列为被告,同时将可能的实际用资人列为第三人进行诉讼,通过法庭调查的方式来确认实际用资人;三是以涉嫌刑事诈骗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来确认实际用资人。

(3)转贷政策的运用。参照前述政策清收方式执行。

(4)特殊情况下的经销商与借款人之间的债务承担问题。贷款合同约定银行将贷款划入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帐户,借款人以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贷款或贷款数额高于其实际购车(房)所用贷款数额为由进行抗辩,并有证据证明抗辩事由成立,且借款人对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的行为并不知情的,则此时借款人不承担或仅承担其实际使用贷款数额范围内的偿还责任,应主要找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对贷款合同未实际交付借款人的部分承担偿还责任。

一是借款人已按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数额部分还本付息,则将借款人实际使用的贷款本息与借款人已还本息的差额,作为借款人应向银行承担偿还责任的数额。贷款合同约定的本息与借款人实际使用的贷款本息的差额,可以要求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承担偿还责任。

二是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是担保人的,其除对使用的贷款承担偿还责任外,还应对借款人的还款数额承担保证责任。

在诉讼中,银行仅起诉借款人,或银行虽一并起诉了担保人,但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不是担保人的,借款人提出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贷款或贷款数额高于其实际购车所用贷款数额的抗辩的,应追加汽车经销商(房产开发商)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5)贷款诈骗罪的适用。参照前述刑事清收方式执行。

(二)履约保证保险汽车消费贷款清收 履约保证保险汽车消费贷款,主要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放车贷,合作双方联合对购车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由保险公司为购车人的贷款提供保证保险,当借款人还款出现逾期(多为2期或3期)后,银行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就借款人未偿还的本金和有关利息承担偿还责任。该业务从2001年上半年开始在全行范围内推广开展,于2003年7月全行停止了该项合作。但由于贷款管理不到位,投保履约车贷险没有发挥应有的效能,对投保了履约车贷险的不良车贷,在各行要

11 求保险公司履行保证保险、承担代偿责任时,大多被保险公司拒绝。

1、对保险公司诉讼清收的策略分析。 从目前全行履约险车贷的管理现状来看,因绝大多数逾期贷款管理没有全面达到《保证保险条款》以及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保险公司理赔的条件,全面采取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的方式尚不可取。但对于个别符合约定要求的不良车贷,可以择机选择起诉借款人、保险公司的方式进行清收。

2、对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部分抗辩理由的应对措施。 在操作中,有保险公司以保证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应向保险人连续投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险种为由,对没有连续投保的车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银行可以该约定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为由进行抗辩,主张该约定无效,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即《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经销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三)担保公司担保的个贷清收

担保公司担保个人贷款,主要是指与担保公司合作发放个贷,由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者与银行进行联合调查,并由该担保公司提供借款担保。

1、协商清收。

对于中介机构担保的部分业务如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住房装修贷款等贷款形成不良的,要在切实执行合作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主动与中介机构协商,督促中介机构履行保证义务;采取中介公司代收客户还款方式的,对于中介机构故意截留部分客户还款资金的,可以通过与中介机构协商,促其归还截留客户的资金用以还款。

2、扣收保证金。

对于中介机构故意推脱责任,拒不履行担保义务或赔付义务的住房装修贷款、大额耐用品消费贷款,可以采取直接扣收中介机构保证金的方式进行清收。

3、依法清收。

对于中介机构拒绝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故意截留部分客户还款资金拒绝偿还借款的,可以依法起诉借款人及中介机构,进行诉讼清收。

(四)助学贷款的清收

鉴于助学贷款的对象系在校大学生、国家对该贷款采取政策性扶持等考虑,该贷款的清收方式要与其他个人不良贷款有所区别。

1、催告催收。

12 可有选择地向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及其他亲人、学生工作单位及学校为催收对象进行催收,在催收方式上也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邮寄、媒体集中曝光等形式进行催收。如可以选择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等媒体上发布“债务催收公告”,曝光内容包括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通讯住址以及积欠本息等,但考虑到欠款人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可以将身份证号码隐去后三位。同时,还可以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按规定记载个人贷款违约信息,实施严厉惩罚。

2、对因银行结算账户被冻结、清理等原因造成学生无法还贷而逾期的,可以通知借款人通过汇款或重新办理借记卡绑定还款功能的方式,来进行贷款清偿。

3、对于投保学贷险而发生贷款逾期的,及时按照约定向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课题组组长:王全刚

课题组成员:曾建新、李建秀、程斐斌、李坤光、王涛、朱树山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总行营业部。报送:行领导,不良资产处臵专题小组成员单位。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工作计划 第5篇

xx年度风险管理部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要上去、风险要下来”的精神。实践“稳健经营、稳步发展”这一理念,在县联社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内控建设,强化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把松桃联社办成资产质量高、经营效益好,管理服务一流的金融机构。根据这一总体要求,xx年风险管理部主要经营目标:“控制存量不良贷款新增,新增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五级分类不良率控制在4%以内;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偏离度控制在5%以内;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200%,拨备覆盖率150%以上”。为完成以上目标工作措施如下:

一、每月召开本部工作例会1—2次。研究和布置月、季、半年和全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废、改、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继续完善和落实《松桃苗族自治县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制定落实《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追究管理办法》;

五、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督促信用社认真落实清收计划,配合信用社盘活存量不良贷款和清收呆账200万元计划,风险部按月收集呆账贷款和置换贷款的清收进度,并建立相应台帐配套管理;

六、做好金融统计A角和1104工程B角工作,完成上级交给各项任务,力争做到统计零的差错;

七、加大大额贷款的跟踪力度,确保能即时发现风险并即时预警;

八、继续加大抵债资产的跟踪管理。风险管理部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工作计划 第6篇

xx年1-7月风险管理工作分析报告

为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西宁农商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及农商行工作计划,全力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7月末,本行资产总额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负债总额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为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8856万元,较年初下降万元,不良率,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股本金余额52024万元,核心资本充足率为,资本充足率,较年初上升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从以上数据显示,本行资产规模逐步增加,不良资产逐步下降,资本充足率远远高于监管指标最低达到8%的要求,整体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但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利率市场化的深入,银行的利率风险必然加剧。随着业务不断发展,IT系统不完善,操作风险潜伏在各个业务环节。同时,本行缺乏全面风险管理的思想观念,实行的是部门分散管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各个部门制定了不少的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很多变成书本上写着的制度,而不是实际运行中的制度,要克服目前的这种现状,将

风险管理变成系统管理。

二、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㈠明晰部门及岗位职责,加强部门人员培训及学习

1、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部的职能,强化风险部门对事前风险防范工作,制定了《西宁农商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了风险管理部具体工作事项,逐步解决与其他部门职责重叠的相关事宜。

2、部门人员参与培训达到2次,增强了部门人员事前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了解新产品业务的流程及风险点,为及时解决各部门及基层行风险管理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㈡加强风险管理,努力提高事前风险防范能力一是修改和完善了《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细化了风险识别标准,使风险识别更具操作性,减少了风险分类的人为误差。二是加强风险预警工作。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集中度风险监管的通知》《关于谨防钢材贸易企业套骗取银行贷款投向高风险行业的通知》《关于转发金融业信息安全风险提示》《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等风险提示通知。通过下发风险提示,有力的配合业务的发展,防范了授信风险,提高了员工对事前防范风险的能力。三是健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确

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解决有关法律相关事宜,提高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经营的能力,西宁农商银行与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同时,风险管理部完善了《法律事务集中管理办法》,规范了西宁农商银行各项法律文书的修改、审核以及各项业务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制定了法律文书审核及有关法律咨询工作流程,明确了法律事务审核程序及内容,规定了每星期

一、二上午聘请律师坐班。1-7月份,聘请律师按规定提供了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审查各部门提交的对外签订的合同23份,法律顾问还参与了疑难问题的处置分析和新业务产品的审查及合同的起草等工作,较好的解决了一些复杂的风险化解难题,为总行业务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㈣循序渐进,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为了按照“梳理-规划-建设-提高”的路径,构建由风险决策、管理、执行操作、监督等不同层次职能组成的风险管理

体系。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根据省联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xx-xx年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规划》及《青海省农村信用社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方案》要求,西宁农商银行及时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监事长为副组长,各副行长及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西宁农商银行xx-xx年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规划》《西宁农商银行xx。年-xx年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了风险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所作的重点工作、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二是制订目标,突出重点。为稳步推进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本行确定了风控体系建设的目标,第一阶段目标:初步建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确立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搭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完成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第二阶段目标:完善各业务条线流程和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前提下,重点识别、评估、计量与管理水平。第三阶段目标:基本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风险管理策略体系,优化风险管理模型工作,建立于本行业务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健康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的到切实执行。重点建立良好的风险治理机制和清晰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有效性;建立覆盖各类风险管理全流程的差异化风险管理政策与制度体系,增强风险管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力;建立风险量化管理体系,是风险量化结果贯穿于经营决策、资本配置、产品定价、绩效考核等经营管理全过程;建立全员参与、涵盖所有风险并具有自身特色的风险

文化。三是划分阶段,逐步实施。按照省联社要求,本行将风险管控体系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步建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xx—xx年)。构建或完善有风险决策、管理、执行、操作、监督等不同层次职能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体系;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完善风险管控制度、业务流程及管理流程体系;建设风险管理队伍。第二阶段为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xx年-xx年)。建立风险管理系统,提升硬件控制能力;建立完善风险防控监督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和问责制。第三阶段为建立与本行业务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健康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得到切实执行(xx-xx年)。建立涵盖全部风险的政策与流程体系;建立经济资本计量、配置、监控、考核和应用体系;逐步培育并形成有特色的风险管理文化。四是稳步推进,确保成效。为了确保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实现,聘请外部公司参与调研项目并制定了西宁农商银行内控体系建设项目前期调研方案,调研方案主要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总目标,根据本行长期战略目标和短、中期经营目标要求,充分结合实际条件与基础,采取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有重点、逐步推进的方式开展调研项目。利用22个工作日,准确了解本行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及内控建设目标以及业务与产品,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工作过程、上下管理关系、相互协调支持关系、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确定了本行现有内控体系与监管要求之间的主要差距,完成了西宁农商银行内控现

状诊断报告及内控体系建设框架建议。五是完善方案,逐步实施。根据调研阶段的诊断报告及框架建议,进一步完善本行《西宁农商银行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方案》,细化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措施,从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确定风险管理目标体系、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着手,构建初步风险管理体系。

二、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㈠风险管理文化基础薄弱,风险管理意识比较淡薄。部分员工认为,风险管理只是管理层和风险控制部门职责,业务部门只管操作业务,出了问题是风险部门控制不力;还有的员工认为,风险管理只是信贷部门关心的问题,与柜台业务无关;也有的员工甚至把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对立起来等。

㈡风险管理还不够全面,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比较简单。本行风险管理还停留在简单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层面,对市场、流动性等风险管理较弱,而且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相关管理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缺乏全面风险管理的规划,整体协调性不够。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信用评级系统不完善,不能准确判断和把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但是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较小,可运用的资金管理手段相对单一,应对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不足。在操作风险上,对原有的业务操作手册没有全面更新,对一些制度缺乏系统的梳理和优化。

㈢风险计量技术达不到要求,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相对滞后。本行离新资本协议规定的内部评级法最低标准在以下方面存在差距。首先,缺乏成熟的风险计量模型,信用评价系统不完善,客户风险评价不够准确。其次,数据历史沉淀期较短,数据系统不能达到风险计量的5—7年数据观察期的要求。内部评级尚未全面应用于信贷决策、资本配置、贷款定价、经营绩效考核等方面。

㈣风险管理人才匮乏。由于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专业素质,否则将很难理解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性质,不能及时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全面风险管理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对全行各个业务条线的风险管理情况全面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保证对风险的快速识别和有效计量,但农村商业银行从事风险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远远不能满足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需要。

㈤风险预警信号滞后,缺乏先进的预警技术。风险的隐蔽性和损失形成的滞后性决定了风险预警的重要作用,只有及时准确地根据风险预警体系提供的风险预警信号,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控制措施,风险管理才能达到未雨绸缪的理想效果。但目前农村商业银行没有有效建立与此相适应的风险预警体系和预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的不可预见性,造成了银行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若干隐性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为促进风险管理部工作高效、合规开展,进一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农商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农商行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风险管理部按照农商银行相关要求,下一步工作重点具体如下:

㈠加强风险管理队伍。风险管理是对整个机构内各个层次的业务环节风险的全面、全过程管理。它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元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建立一支适用于全面风险分析的专业化人才团队,使各个岗位人员在整个风险管理系统内默契合作、形成合力。同时,随着风险分析方法和管理技术以及业务的发展,要对员工进行持续有效培训,使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保持先进性和实用性。

㈡构建初步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要求,完善由风险决策、管理执行操作、监督等不同层次职能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即完善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他专业委员会构成的风险管理决策体系;完善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执行体系;完善监事会和审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监督体系,形成集中统一管理、分级授权实施的风险管理架构。二是建立切合实际风险管理战略目标体系。根据目前业务发展状况和未来几年的发展愿景,确立农村商业银行总体风险管理战略和分阶段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战略应与本行的发展规划、资本实力、经营目标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拟进入或限制进入的风险领域;可承担的风险水平;获得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合适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三是进一步优化风险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的来源、流程和时校的管理,提高数据采集精确性与及时性,对数据处理、信息传递、分析评估及系统安全管理进行优化预提高。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建设。细化信贷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实时对行业、地区、客户等关键风险事项进行事前监测和预警。完善信用风险数据管理体系。完善各类风险数据的采集工作;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完善违约与损失数据的积累工作。

㈢逐步引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初级法和经济资本管理,全面提升授信业务风险的管控能力。

以提高风险识别计量水平为突破口,建立、完善以内部评级量化结果为支撑的涵盖信贷准入、贷款定价、信贷审批、风险监控等信用风险政策体系。一是在规范内部评级基础上,实现严格的贷款五级分类和拨备的计提;二是完善中小企业、农户的信用评级制度和资产风险分类制度,积累完整、真实、有效的信用风险数据;三是运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客户基础信息、信贷作业流程、额度控制、客户评级与信用评分、贷款评价、风险预警、五级分类、不良贷款处置、经济资本核算、压力测试以及信用风险信息运用等方面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风险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与效率。

风险管理部

0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工作计划 第7篇

不良资产干货之三:不良资产交易过程简述

2016-02-24 10:13 不良资产交易过程简述

一、准买家的勾包动机

(一)掌握财产寻找债务人而勾包 投资者通过特殊途径或偶然机会掌握了某企业的财产线索,如不动产、应收债权等,初步判断或知悉该企业有欠债时,可以寻找该企业的债权人商议。

投资者建有数据库的,在匹配了债务及资产线索并且经初步调查后,挑选一些价值较大、经初步尽调认为线索较可靠的项目与债权人商议。

(二)有特殊背景而勾包

投资者自信在特殊区域、系统、行业已掌握了特别的(行政、司法)资源、人脉或信息(不动产),自信有能力在购买该等资产包后有能力处置赢利,从而与相关债权人商议。

(三)根据债务人清单找到财产而勾包

投资者建有债务人数据库或掌握某债务人清单,通过网搜或数据库匹配到若干债务人的财产线索,经初步调查后认为有投资价值,可以与债权人商议。

(四)有特殊目的而勾包

例如上述第二期所述,投资者出于十余种不同目的而向债权人商议勾包。

二、转让方的组包模式

包括:转让方完全按照准买家提出的清单而组包;准买家虽然提出清单,但转让方将个别债权(或实物)搭配进去组包;转让方按照自身需要将不同地域、行业、类别的债权或抵债实物等混合组包向社会推介,买方随机竞买;准买家提出要约邀请,买卖双方协商按地区、行业类别而组包。

三、交易模式

(一)委托产权交易所挂牌

金融企业较喜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方几大产权交易所,或者淘宝的不良资产交易平台上将资产包挂牌交易,整个挂牌交易周期一般达二个月。

(二)拍卖 转让方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资产包。金融企业和AMC基本上首先都在其“入库”的拍卖机构中通过竞标、摇珠、抽签等方式确定承拍资产包的拍卖行,有时标的较大或有多个拍卖行竞争时,会联合拍卖。在资产包拍卖时,价高者得。

(三)竞价

债权人对资产包确定一个保底价,由各个准买家到债权人处递交密封的报价材料,在确定的时间当众拆封各个报价信封,价高者得。

(四)竞标

债权人对资产确定一个保底价及其他购买标准(如买家的注册资本、团队经验、团队所在地、行业声誉等),由各个准买家到债权人处递交密封的报价材料,在确定的时间当众拆封各个报价信封,按照竞标的逐项评分标准由评估小组综合确定中标者。

(五)协议转让

对于债权人是民间投资者(或非国有性质)的,或者金融企业以转让收益权方式转让债权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

(六)转让壳公司的股权

对于债权人是民间投资者而且整个资产包之前是装入一个壳公司运作的,可以通过转让壳公司100%股权的方式完成资产包的交易。

(七)资产包作价入股

这种模式较新颖,债权人以购买该资产包的总成本换算为100%股权,买家按原价(或溢价)向其支付一定款项受让部分股权,双方合股后按照相关约定处置资产包。

四、买家勾包时的交易流程

(一)要约或要约邀请 准买家主动向转让方发出购买意向函,或转让方刊登转让公告后准买家向其发出意向函。

(二)谈判及阅档

买卖双方商议好相关事项(如价格、流程、时间、付款办法等),在签订保密协议(个别要交保证金)后由准买家阅档。

(三)竞买或协议

转让方是国有性质的,基本上都要通过公开程序(拍卖、挂牌、竞价、竞标)转让,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而转让方是民间性质的基本上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四)签约 买卖双方按照之前商议好的《债权转让协议》版本,签署相关债权转让的法律文件。

(五)付款

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付款。如果已商议好分期或延期付款的,则需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明确首期、付款进度、利息(滞纳金)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

(六)债权转让通知

争取取得债务人确认债权转让事实的回执。如没有,转让方是银行或AMC的可在省级报刊上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而转让方是民间投资者的除在前述报纸刊登债权转让公告之外,还需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债权转让通知的公证送达手续。

(七)交收债权资料

对证明主、从债权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凭证及法律文书,买家都要取得原件(如事前已注明没有原件的则复印件也可)。交收的资料越多越好。

(八)变更诉讼主体或其他

对于已诉讼、执行、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等案件,买家都要及时申请办理诉讼主体的变更手续并商请转让方配合。

对于债务人愿意配合的债权,买家最好也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的变更手续。

五、交易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注意优先购买权

如果是由金融企业或四大AMC转让涉及国企的债权,都应履行一个通知有关方面(出资方或_)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程序,否则,债权转让后,极易被债务人进行抗辩,轻则拖延债权处置时间(债务人趁机转移财产),重则导致债权转让无效。

因此,如有上述情形,买家应咨询转让方是否已履行了通知程序,并且在交收债权资料的时候要取得该等凭证。

(二)关注转让协议的效力

对债务人是国企的债权,要注意转让方是否履行了通知有关单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程序。

注意转让方在转让资产包的程序(例如尽调、评估、定价、处置)方面是否有瑕疵,是否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如需第三方尽调、公开处置等)。也要注意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程序上是否有瑕疵,尤其是债权已多次转让的情形下,要审查每次流转是否均已依法向债务人履行了通知程序。

(三)以合适的主体购买

购买资产包的主体包括个人、公司或联合体。

如果不想让债务人知道买家的信息,考虑到今后操作方便,可以个人名义购买债权。当然购买人不能是老板和核心团队的人员,且要信得过。

如果是资产包或金额较大的债权,要考虑今后收取价款是否方便,可以以公司名义购买。最好以新设的空壳公司作买家,而且该公司的地址、股东、注册办理人也不要与老板和核心公司有关联点(总之是别人不容易知道底细)。

如果某资产包同时被二家投资者(或以上)看中,为避免竞争,在各方取得信任及签署合作协议的前提下,可以组成联合体购买。另外,不同的投资者看中不同的资产包,为排除竞争对手,可以联合起来并且通过运作促成AMC将不同的资产包捆绑转让,由投资者组成联合体购买(个别高手可以在《成交确认书》上就拆解了不同的项目归属)。前述联合体,紧密合作的,可以共同出资、按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分享权益及承担风险;松散合作的,可以拆解资产包内的项目,各自出资、处置、享有收益及承担风险。

(四)考虑交易时间长短

从国有银行或AMC处购买债权所需的时间,从买家发出购买意向开始计,期间要历经立项、内部尽调、第三方评估、上会、选定拍卖机构、竞买等环节,至少需要三个月时间。如果债务人是国企还涉及优先购买权程序,又要增加一个月。买家要充分考虑这个时间因素,急也急不来。

在此期间,买家需要判断核心财产是否会流失或有其他变数,采取应对措施或考虑是否改向民间投资者购买债权(如二手包或其他债权)。

(五)如何排除竞争对手

投资者对某个资产包志在必得的话,要思考一下能否采取一些措施尽可能地规避或排除竞争对手。

例如:选择合适的转让时间(在节假日期间)刊登转让公告;商请转让方有关人员在信息披露详略及是否配合竞争对手尽调方面动些手脚;是否与熟悉金融企业或AMC整套运作流程且人脉广泛的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合作,由他们出面操办交易;将核心资产搭配一些表面上难“啃”的债权或跨地区、跨行业混搭组包,令其他竞争者左右为难;选择相熟或异地的挂牌平台处置、缩窄相关信息的扩散渠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