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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应急演练车辆租赁合同(共5篇)

时间:2023-02-22 08:28:11

防汛应急演练车辆租赁合同 第1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辖区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又快又好的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_防洪法》、《_防汛条例》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湖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重点防护范围为胶济铁路以北,张辛路以南地区,总规划防护面积30平方公里。

(四)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责任制度,全面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灾减灾工作,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调度,服从大局,以气象水文信息为基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办安全度汛。

二、辖区概况

(一)自然地理

辖区地势南北高,东西低。北部、南部是低山丘岭,中部为山前平原,地势平缓,微向西北倾斜,最高海拔高程190米,最低海拔高程45米。气候季节变化四季分明,雨量集中,气候温和。春季少雨干燥,多西南风;夏季雨量集中,高温高湿;秋季降水减少,秋高气爽,时有秋旱;冬季气候干燥而寒冷,少雨雪,多偏北风。历年5—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79%,最大年降水量为,最小年降水量为。

(二)洪涝风险分析

由于辖区处于盆地向黄泛平原的过渡地带,属大陆性气候,地区内地势比较平坦,夏季酷热多雨,全年的降水量主要集中在5—9月份,在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辖区泄洪、排涝主要靠下湖铁路排洪沟、齐鲁乙烯排洪沟、城市排水管网及涝淄河,河道过水断面小,排洪能力较低,易造成河水漫溢,形成内涝。涝淄河段面过水流量达不到设计标准,一旦遇到较大洪水、大暴雨就会造成许多危害,给汛期安全带来很大威胁。

(三)洪涝防御体系

洪涝防御主要靠下湖铁路排洪渠涝淄河、齐鲁乙烯排洪沟泄洪排涝,涝淄河、防洪设计标准确定按100年重现期设计,涉及洪峰流量是秒立方米,排涝沟渠10公里,排水管沟30余公里。

(四)重点防护对象

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部队驻地、商贸区域、地下设施及辛安、下湖、商家、店子、城区居民小区等低洼地段重点部位的防范,实行包片、包段责任制,遇到险情及时抢险,并立即上报防汛办。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1、湖田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辖区防汛工作。防汛指挥部由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成员单位包括各村(居)及部分驻地相关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机构。

2、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办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区防指的命令;

(2)全面负责辖区防汛工作;

(3)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防汛指挥部指挥、副指挥的主要职责:

(1)指挥由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担任,全面负责辖区防汛的领导工作;

(2)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协助指挥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参与防汛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承担防汛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和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小区的防汛抢险工作,落实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对较大险情及时上报,做好居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确保人身安全;负责其他防汛抢险任务。

(三)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

1、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办事处防汛办公室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防办主要职责

(1)执行防指的指令,负责向上级报告工作;

(2)具体负责辖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编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报政府审批后实施;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防汛督查小组,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5)做好其他有关防汛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信息

办事处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关于雨情、汛情、实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要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防指,并通报相关单位。

1、气象水文信息:防汛办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收集,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给各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防汛办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发生洪水时,应加强水文监测,及时上报水情、雨情实况,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区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区防指。

2、洪涝灾害信息:洪涝灾害发生后,办事处防指及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洪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防汛办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和企事业单位综合抢险队伍的建设。

(3)工程准备:各相关部门在汛前要做好河道清淤、泵站及排水管网的维修改造工作,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维修;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的在建工程,要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4)防汛预案准备: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健全反应机制,落实人员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主动应对各类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

(5)物资通信准备:应根据上级要求,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防汛设备和物资,在防汛重点部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通信部门要随时对通信网络进行巡查,确保防汛信息畅通无阻。

(6)防汛日常管理:各成员单位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防汛设施监督检查。汛前、汛期办事处防汛办对各单位的防汛机构、预案、物资、通信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预警级别划分

1、预警级别: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大到暴雨:6小时累计降雨—毫米,24小时降雨—毫米。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预警发布:汛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渠道具有多元化和针对性,上级气象部门和办事处防汛办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定电话语言报警、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发布、通告。

3、预警防御:预警信息发布后,办事处防指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预案要求,到达各自的岗位,做好应急准备。同时,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高度关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汛情,及时对危险地区的群众实施转移、防护。

4、主要防御方案:根据湖田街道办的自然特征,辖区内地势低洼平坦,雨水汇集排出时间较长,易形成内涝,防御方案主要是排涝预案。

(1)当收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办事处防指成员单位应及时出动队伍,防汛指挥成员和值班人员进入各自岗位;

(2)当收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防汛指挥系统开始工作,防汛办组织人员现场巡查,对出现的险情立即调集抢险队伍及物资,迅速排除险情;

(3)当收到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到达各自工作岗位,抢险队伍和物资随时准备调用,办事处防指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到岗到位,对积水严重的道路或居民区,加强防范,组织人员现场巡查,对出现的险情立即调集抢险队伍及物资,迅速排除险情;

(4)当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防汛指挥部进入一级备战状态,经指挥部指挥批准并下达命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汛指挥系统启动,防指成员单位按指挥部的指令进行抢险救灾,抢险队伍立即到达指定现场,防汛物资、车辆及时到位,排除险情,降低损失,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5)人员物资的疏散转移。当涝淄河超过标准洪峰流量,店子、商家、下湖、辛安及城区东南部居民小区低洼地段村居内出现大量积水,主要排洪沟出现溢洪和不畅时,将组织居民向北辙离至张辛路以北,玉皇山、四宝山可做疏散区。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办事处防汛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抢险队伍的建设,配足配齐防汛物资及车辆,强化责任制,落实防汛值班制度,6月1日至9月30日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1、按雨情、水情、灾情的情况,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各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防指组织负责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防指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特别重大(Ⅰ)共四级。

Ⅰ、Ⅱ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启动。

1、收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响应行动:

(1)办事处防指副指挥在防办负责指挥;

(2)办事处防指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按照区防指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

(3)办事处防汛办及时向村(居)、社区等基层防汛机构发布汛情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4)办事处防指对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5)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区防办。

2、收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Ⅲ级响应行动:

(1)防指指挥负责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并接受市区防指的指令;

(2)办事处防指各成员单位防汛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强重点部位巡查防范,防汛抢险人员迅速到位,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保证物资随时调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抢险现场提供抢险物资后勤保障;

(3)办事处防指要密切注视辖区内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每1小时向区防指报告;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区防指。

3、收到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响应行动:

(1)办事处防指指挥要接受市区防指的命令,按照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办事处防指要加强防汛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巡查防范,随时掌握情况。根据情况,对重点防汛部位进行部署,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保证防汛物资、储备物资随时调出;

(3)防汛办要严密监视辖区内的雨情、汛情、灾情,随时向区防办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动态;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区防办,并组织好救援。

4、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I级响应行动:

(1)办事处防指指挥要接受区防指的命令,按照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办事处防指要加强防汛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巡查防范,密切监视雨情、汛情、灾情的发展变化,掌握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根据情况,在重点防汛部位进行部署,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保证物资到位。根据已发生灾情,迅速组织抢险,确保人员安全;

(3)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的区域,防汛办要严密监视雨情、汛情、灾情,并随时向区防办报告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实施情况,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区防办,并组织好救援。

(三)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1、市政管网排涝:区防指负责对辖区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管道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各辖区单位负责本区或排水管网的清淤、疏通和排涝,并制定好应急的排涝预案。

2、河道排涝:区市政负责对河道进行清淤、疏通,视雨情、汛情情况,及时采取塌坝措施,确保河道畅通。

3、办事处防指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排涝沟低洼易涝地带物资、人员的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汛期安全保管使用及转移工作。

(四)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1、信息报送与处理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

(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

(4)凡经区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办事处防汛办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处理,加以解决。

2、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办事处防指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抢险现场由区防指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消毒用品,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对群众的转移,由办事处防指组织防护队伍,对群众实施安全转移,妥善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

(4)出现严重灾情后,办事处防指应组织_门加强受灾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灾情后,防汛指挥机构根据灾情程度,报政府批准,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2)通过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应急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结束应急响应。

Ⅲ级以下由市区防指决定或报请市防指批准同意,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Ⅱ级以上防汛应急结束后,由市防指指挥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响应结束的消息。

六、应急保障

办事处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通信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防汛办按照以防汛专用通信网络为主,以公用通信网络为辅的原则,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辖区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有关责任单位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三)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四)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城东供电所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防汛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_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使用。

(五)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_门负责,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六)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在办事处防指的统一指导下,各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防汛办。区城防办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统一调拨,具体实施。各村(居)也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

当启动防洪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财政部门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防洪排水设施修复工作。

(七)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灾情,办事处防指、防汛办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七、后期处置

在区、街道办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区、办事处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一) 水毁工程修复

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二)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政府统一安排。

(三)保险理赔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四)社会救助

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八、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办事处防汛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应急培训

办事处防汛办要有计划地对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每年汛期前至少举办两次培训。

(三)应急演练

办事处防汛办应当定期组织防汛应急处置演练,一般2至3年举行一次部门联合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必须进行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抢险演练。演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四)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办事处防指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评价

每年由办事处防汛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防汛应急演练车辆租赁合同 第2篇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提高防洪抢险水平,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真正做到未雨绸缪,根据市防讯指挥部的基本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度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做好我乡的洪涝、山洪、边山峪口、过路涵洞、危房危窑等灾害事件的防洪处置工作,保证遇险救灾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从而使我乡能够安全度过汛期,保障我乡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_《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解元乡境内的各村(社区)、乡直单位、学校等所有部门遇到的洪水、暴雨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处置。

(四)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二、我乡概况

解元乡位于阆中市东北部,是我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是国道347交通主要干道,是我市防汛重点。全乡共有农业人口5000多人,非农2000多人,耕地面积2500亩,防汛重点地质灾害点6处,小型水库1座,学校及各村(居)危房,大小塘堰有40处。

三、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通信、信息保障

根据我乡实际情况,防汛抢险小分队领导组成员务必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信畅通;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值班电话昼夜畅通。

五、明确责任,分工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行政村、乡直单位、各企业都要层层成立防汛领导组,各村(居)要成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1、全乡各村(居)要利用3—5天时间,对本辖区所有可能出现的险情进行排查,特别是淤堤坝、危房危窑危墙、河道及排洪通道、学校企业、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情况,过路涵洞、公益设施等要仔细检查,帮助动员所有危房尽快修缮,否则全部搬迁。

2、各学校要对教室、宿舍、食堂、大门、围墙、厕所、排水沟等,一一详查,及时排除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

3、各行政村、乡直单位要将本单位防汛抗旱领导组名单及防汛抢险小分队名单报乡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干部屈刚处。

4、无论何处出现险情,由各村(居)驻村领导和干部负责所包村的群众强制搬迁工作。

防汛应急演练车辆租赁合同 第3篇

根据项目办下发防汛应急预案与要求,为做好蒲河流域道路工程雨季施工防洪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水毁造成的财产损失,确保路基、桥涵等基础设施和施工工地、驻地等工作的安全度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项目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蒲河流域道路工程在发生以下水毁险情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1、路基、桥梁及涵洞等施工部位发生水灾造成重大险情事故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2、施工工地、驻地等发生水害造成重大险情。

二、实施原则

1、防汛高于一切;

2、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4、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5、各标段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三、现场应急小组及主要职责

现场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2、成立现场通讯联络组、物质保障组、应急抢险组、善后处理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水毁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3、接报险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水毁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4、险情事故发生后,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险情水毁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5、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6、对于已经报告的险情水毁抢修进展情况,要随时续报。险情水毁抢修完成24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应急指挥部。

7、水文气象组每天密切关注气象局预报的天气及沿线河流的水文情况,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

8、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要配备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9、应急抢险组工作人员要配备抢险装备,在汛期要确保保持随时待命状态,各类抢险车辆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一旦汛情到来,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受伤人员,解救水困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的损失,千方百计地做好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10、物质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处理工作需要,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镐铲、草袋、绳索、沙石等抢险用品及绷带、担架等医护用品;预先设置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现场人员能得到及时疏散和安置。

四、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报警机制由应急上报机制、内部应急报警机制、外部应急报警机制和汇报四部份组成。它的形式为从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见下图)。

应急上报机制

通过危险辩识体系获取危险源突显特征后,第一时间报告现场应急小组负责人(标段),现场应急小组负责人(标段)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应急小组应拉响反应警报,通过电话、手机通知相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应急反应组织进入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实施状态。

外部应急报警机制

内部报警机制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应急报警机制,向邻近标段项目部、周边已建立外部应急反应协作体系、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报警。

五、险情水毁应急与救援

1、当得知发生险情水毁或收到水灾险情水毁呼救后,应急指挥部按照应急处理险情水毁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险情水毁发生后,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到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3、到达现场后,各险情水毁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在现场应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立即开展工作。

六、险情水毁报告

险情水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险情水毁的时间、地点和路段。

2、发生险情水毁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水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险情水毁原因、性质和初步判断;

4、险情水毁抢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险情水毁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险情水毁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七、防洪防汛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各现场应急小组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基坑设施、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1、临建设施

临建设施包括:职工驻地、办公用房、加工场地、库房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损害情况,及其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2、基坑设施:

基坑设施包括: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桩基施工、土石方开挖等。

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有无出现裂缝、滚石、坍塌等现象,基坑支护有无变型,沿线路基边坡毗临建筑物、结构物的变化情况;对毗邻街道、建筑物、山体、临建设施的基坑设施要重点检查监护;如若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撤离人员停止施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派专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接近危险区域,并立即上报;汛期过后对基坑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3、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_三相五线制_,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八、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九、具体实施措施

1、将不宜在雨期施工的工程提早或延后安排,对必须在雨期施工的工程制定有效的措施。晴天抓紧室外作业,雨天安排室内工作。注意天气预报,作好防汛准备。遇到大雨、大雾、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恶劣天气,应当停止进行露天高处、起重吊装等作业。暑期作业应当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当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

2、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

(1)根据施工总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施工工地排水畅通。

(2)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3)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的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4)雨期应设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5)路基土石方挖填作业区,杜绝出现明显的凹凸现象,并始终保持一定的泄水坡度,不允许有积水,雨后如出现积水的区段,尤其是正在作业的施工面应及时排放。切忌挖填区土石方被雨水浸泡,在施工区及施工区域边沿结合周边的施工环境和地貌设置施工排水沟与截水沟和集水坑,并与拟建的排水沟、周边的沟、渠、河道有机的结合应用。做好整个施工场区内的排(防)水系统建立在降水、排(抽)水工作。

3、运输道路

(1)临时道路应起拱5‰,两侧做宽300mm、深200mm的排水沟;

(2)对路基易受冲刷部分,应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者设涵管排泄,保证路基的稳固。

(3)雨期应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及时修好;

(4)场区内主要道路应当硬化。

4、临时设施及其他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的大型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应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设施内。选址要合理,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雨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的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3)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深基坑应当派专人进行认真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4)雨期施工中遇到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时应当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

(5)雷雨天气不得露天进行电力爆破土石方,如中途遇到雷电时,应当迅速将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连成短路。

(6)大风大雨后作业,应当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塔身的垂直度、缆风绳和附着结构,以及安全保险装置并先试吊,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轨道式塔机,还应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轨距偏差、轨顶倾斜度、轨道基础沉降、钢轨不直度和轨道通过性能等。

5、按照安全值班表每天有两位管理人员值班,发现灾情及时向有关防汛部门汇报,同时项目经理及施工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发现汛情时,值班人员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保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指挥防汛。

防汛应急演练车辆租赁合同 第4篇

第一节:总则

编制目的

为加强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公路部门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二节: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防汛(台)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制定措施、调动资源、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科、计养科、机材科、财务科、办公室、路政分局、安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气象掌握、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抢险救灾、交通保畅等工作。

各单位防汛(台)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防汛(台)的防灾宣传、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市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在灾情面前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设施。

第三节:应急响应

防汛(台)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台风预警等级,防汛(台)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IV级(蓝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至7级并可能持续;

III级(黄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至9级或阵风9至10级并可能持续。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I级(橙色表示):指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至11级或阵风11至12级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级(红色表示):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经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以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应急准备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灾情,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汛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洪水、台风等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响应措施

(一)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台风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灾情,要指挥到位,措施有力。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台风情况,分析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部门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示、要求及会议精神,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防汛(台)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检查

各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台风吹落砸到过往车辆、人员。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主要领导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二)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在Ⅳ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注意用电管理。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加强对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广告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需要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三)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在Ⅲ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台风影响区域靠海一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内陆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停工,并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灾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易受台风侵袭的现场实地,检查、监督防汛抗台准备,支援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在Ⅱ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必经通行路段,并设置告示牌。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防汛抗台工作。

第四节: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受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灾情;

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灾情;

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灾情;

特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灾情。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灾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灾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毁情扩大

发生一般灾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灾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灾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警示牌,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灾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灾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水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格修复工期。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灾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灾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灾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灾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限。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灾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灾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灾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灾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部门。

第五节: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预警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福州公路政务信息网公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防汛应急演练车辆租赁合同 第5篇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工作,加强汛期突发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镇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根据平昌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确保汛期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维护良好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应对的方针和单位领导负责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特成立镇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本镇农村公路的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各村根据要求成立相应机构。

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落实汛期农村公路安全、保障畅通的要求。

(二)制定农村公路防洪应急抢险工作具体措施,及时作出农村公路防洪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决策和意见。

(三)在汛期发现农村公路险情、灾情时,按照职权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防洪抢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何垒担任。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

农村公路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汛期的日常防汛工作。

(二)传达和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督促、检查、指导各村委会防汛工作。

(三)研究农村公路险情发生的可能性、预防和应急对策,以及险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灾害评估等事宜,并提出建议上报县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四)组织好镇政府防汛值班和情况报告工作。

(五)负责镇、村公路水毁预防、水毁抢修工作,检查督促村公路的水毁预防、水毁抢修工作。

四、防汛应急措施

(一)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镇机关干部

(二)救灾物资

编制袋1000条、防雨布150㎡、救生圈10个、救生衣15件、雨衣40件、雨鞋40双、铁丝吨、砂石料40方、应急灯10只、木桩100根、钢丝钳20根、手电筒20个、电池30对。

(三)救灾设备

抢险机动车2辆(镇政府2台),架子车3辆,铁铲30把,十字镐10把。

五、相关要求

各村委会接通知后,一是要根据本村公路实际情况制订水毁抢修预案,落实抢险物资、人员;二是积极发动群众疏通村道水沟、涵洞,做好水毁预防和水毁抢修,确保道路畅通;三是加强汛期值班和上路巡查工作,发生水毁公路等险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镇政府。